山西省2014年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招聘公告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皇冠体育政府购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意见》(晋政办发[2014]42号)精神,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山西省创业就业促进会签订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合同,山西省创业就业促进会作为承接方,决定首批为太原、阳泉、朔州、运城市招聘高校毕业生从事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自主自愿、竞争择优。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招聘对象为2012、2013年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201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其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的)。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2.了解基层公共服务岗位性质,自愿到基层服务,具有良好的品行,乐于吃苦,甘于奉献;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山西省生源。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为乡镇、社区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主要从事公共就业服务协理、社会保险经办协理、民政服务协理、卫计服务协理等工作。首批为太原市、阳泉市、朔州市、运城市招聘2412个岗位。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笔试、资格审核、体检、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
五、报名办法
(一)招聘岗位查询
具体的招聘单位、服务岗位、人数、资格条件、咨询电话等详见《2014年度首批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一览表》。具体招聘信息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二)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山西人事考试网(
www.sxpta.com),报名时间:2014年6月5日9:00至6月9日17:00。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填写报考信息。报考人员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
www.sxpta.com),进入网上报名系统,选择报考岗位,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并按要求上传近期免冠数码照片(jpg格式,小于30KB)。
第二,网上交费。网上缴费时间为2014年6月6日9:00至6月10日17:00。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次日后,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缴费,根据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财政厅《皇冠体育基层公共服务岗位收费标准的通知》(晋价费字[2014]132号)规定,考试费为60元/人。
第三,打印报名表。缴费成功后即可打印报名表。
第四,下载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可于2014年6月25日至28日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
www.sxpta.com)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注意事项
1.未能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和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2.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4.报名时不作资格审核,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报名信息及伪造证件、材料骗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
5.资格审核时须提供本人网上打印的报名表。报名表不得改动。
六、笔试
(一)笔试内容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主要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科技人文、国情省情等方面的内容。
(二)笔试时间
2014年6月28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三)笔试地点
本次考试共设太原、阳泉、朔州、运城四个考区,报考人员在报考岗位所在地的考区参加考试,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四)成绩查询
七、资格审核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资格审核的人选,所有进入资格审核的人员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
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核时,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本人身份证、《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报到证及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等(2014年应届毕业生未领取毕业证的,可先由所在学校出具学历和专业证明)。
报考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因资格审核条件不符或自愿放弃而空缺的岗位,从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体检
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具体体检时间、地点以及体检方式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山西人事考试网的相关通知。
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而空缺的岗位,从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签订劳动合同
体检合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公示不少于七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不超过三年。
聘用人选确定后,如有空缺岗位,将公开进行补充招聘。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可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空缺岗位,自主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结束后,按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人选,按规定进行资格审核和体检,合格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十、待遇
对从事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的聘用人员,支付岗位工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单位应缴部分),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个人应缴部分从岗位工资中代扣。
聘用期间或合同期满后,有创业意愿的,符合条件的可提供创业基金资助、“一对一”创业导师辅导等予以帮扶;被企业招聘并签订劳动合同的或被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的,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工龄连续计算。终止劳动合同或合同期满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并提供相应公共就业服务。
十一、招聘咨询
山西省创业就业促进会 电话:0351-7038099(7031611)
山西人事考试中心 考务咨询电话:0351-7331654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创业就业促进会
2014年5月28日